民事诉讼胜诉后可否向败诉方索赔律师费

民事诉讼胜诉后可否向败诉方索赔律师费?另行以“向败诉方索赔律师费”作为一个新的案由起诉是否可以?

律师费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但是法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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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30
打官司不一定要请律师,律师费属于不是必然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赔,不过你可以作为一项诉讼请求提出来。
1、对诉讼来说,除了有司法解释明确肯定的知识产权类的案子,可以请求对方赔偿维权所产生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费用以外,其他的案子法院不会支持的。
2、对于仲裁来说,只有仲裁条款中有明确约定了让对方赔偿维权一方的律师费的话,仲裁委员会是会支持的,但对于律师费的金额,仲裁委员会会根据自己的经验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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