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加油站是否可以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局说必须提取,可是税务部门不允许。渴望权威解释。

如题所述

可以提,但不能税前列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还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可见,在这里所称的“准备金支出”就包括企业预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企业对2010年已提取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可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用于抵扣本公告实施后的当年度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仍有余额的,可继续用于抵扣以后年度发生的实际费用,直至余额为零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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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8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478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必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3、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安全防护的费用支出;
4、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安全教育培训、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相关费用支出;购置安全培训教育教材、器材支出;
6、 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和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费用支出;
7、 发现隐患、避免事故和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的安全奖励支出;
8、 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等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支出;
9、 企业各类隐患治理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须提取。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3
以文件为准,安全局认为可以,拿出文件依据就可以了,还要看发文单位、适用范围再做判断。
提取了费用用于何处,如果上缴给安全局,让他们开发票回来,直接入帐。否则这些费用即使按月提取,年终没有支出,在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还是要调整回来的,提取了也没用。如果变相发了工资奖金,直接并入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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