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到“非法集资是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那众筹甚至是团购是否也涉及非法集资?
那类似众筹,以一个项目吸引社会投资,同时承诺到期返还服务(但不涉及资金),是否涉及前款?
所谓众筹,最后都会涉及到资金。如果就是网上喊喊,没有实际的行为和结果,刑法没有必要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