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赔偿?

员工2010年3月25日入职,签了三年的合同,2012年11月15日让其离职,应如何赔偿。。。。急啊!!!!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按其工作年限进行赔偿,即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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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8
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的,而且要看是因为什么解除合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共补偿4个月工资。

补偿3个月工资+1个月的待通知金=共补偿4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

谢谢,那工资是指上年的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或者是离职当月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加不加福利呢???

追答

离职当月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福利,所有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1-08
查看劳动合同法,请法律援助中心帮忙。
第4个回答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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