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自动注销。有两种情况会注销
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依法予以注销;
②擅自停业满一年,经公告三个月,依法予以注销。
【拓展资料】
根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具体政策)第二十四条规定,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
如果,持证人在有效期限内未向发证机关提出“歇业”申请,并且以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烟草专卖局将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部门规章)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等规定,依法取消其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并且三年内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决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第二十四条 持证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第四十一条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经检查不符合
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1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五)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
(七)被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
(九)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拒绝变更登记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