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社会的初期,并不存在商品交换,也不存在货币。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剩余产品的出现,社会分工和私有制逐渐形成,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应运而生了。商品作为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由于社会分工,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具有社会劳动的性质;由于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私有
制,又直接表现为私人劳动。这就产生了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商品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只有交换出去,其劳动才会被社会承认,并转化为社会劳动。所以商品交换,是解决商品生产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的唯一途径。
商品作为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属性。商品的价值的表现形式,通常称为价值形式。商品的价值形式,经历了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即由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经过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最后才达到货币形式。
一种商品的价值,只是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两种商品通过交换,使其中的一种商品具有了最简单的价值表现。所以,这种表现形式,称为“简单的价值形式”。一种商品的价值也就不是偶然地被另一种商品表现,而是经常地被许多种商品表现。
这种价值表现形式,称为“扩大的价值形式”。在扩大的价值形式中,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不再只是一种,而是许多种商品。当一种特殊商品用来表现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起着一般等价形式的作用,便称它为“一般等价物”。
而此时“扩大的价值形式”也.就演变为“一般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下的一般等价物,并没有完全固定地由某一种商品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不固定,阻碍了商品交换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
因此,人们很自然地要求把不同的一般等价物统一起来,并固定在某一特殊商品上面,这种商品就成为货币商品。这种用货币来表现商品价值的形式,称为“货币价值形式”。货币也就由此而产生了。
由上可以看出,货币是随着商品的产生和交换的发展而产生的,它是商品内在矛盾的产物,是价值表现形式发展的必然结果。
(1)铸造金币,有金币流动,金铸币无限法偿;
(2)金铸币可自由铸造、自由熔化为金块(条);
(3)银行券和辅币作为价值符号,能自由兑换金铸币或黄金;
(4)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国境;
(5)建立金准备制度,保证价值符号的可兑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