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机动车我方电动自行车造成我方骨折,事故认定化分对方全责,对方只有交强险?

保险公司对我说他们公司赔付完给我出个单子再让我起诉对方,保险公司让我把事故认定书的原件交给他们,这样行吗?回头再起诉对方还要用事故认定书的原件吗?还有就是我方伤的是腰二压缩骨折医生让买一个支具,这个支具医院没有还要从外面买,买支具的钱是有保险公司出呀还是对方出呀?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完后,不足部分由事故责任人赔偿。你可以将事故认定书复印几份备用,将原件交给保险公司。你再主张其它事项时交予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存在何处(保险公司),同时,在事故认定机关有存档,必要时可以申请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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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5
可以,保险公司的做法没有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作为一个责任划分认定的依据,伤者方可以复印几份,原件交给保险公司用于交强险索赔。如果到时候法庭需要调查相应的证据的,复印件完全是有效的,而且原件再保险公司,法庭可以要求对方协助。因此交了原件不影响后续起诉,交通事故起诉只要证明:1,发生了交通事故;2,确定了事故双方;3,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而是否有原件不影响起诉。
关于非医保范围支具,只要证明是医疗必须的范畴的,都应当由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赔付。这个支具只要是医疗必须的,对方都要赔,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如果不足的,差额都是肇事方承担,不需要纠结哪个部分是谁来赔付。
第2个回答  2020-06-05
你可以咨询保险公司,原件能否退回,保留复印件?其次,那个支具由谁赔偿都可以,保险公司如果不赔,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该在责任限度内赔偿。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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