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是死在秦桧手中吗,没有赵构的手喻,圣旨,暗示,秦桧真能害死一国之帅吗

如题所述

通常认为岳飞被处死,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岳飞坚决要求直捣黄龙,迎还二圣,对高宗的皇位构成了威胁。这个观点是岳飞传等通俗小说和评书文学传播的,影响非常大。但这个观点是最靠不住的,在岳飞被处死的时候,道君皇帝已经死了。至于渊圣皇帝,即使岳飞能够击破金国,渊圣皇帝能不能回来也不一定。女真人也许会在最后关头杀掉所有的赵宋宗室。即使渊圣皇帝能够回来,也肯定不会对高宗的皇位构成威胁。原因明摆着,一个是亡国亡社稷的皇帝,一个是建炎中兴的明君,即使高宗皇帝高宗假惺惺要让位,渊圣皇帝都未必有那么厚的脸皮和胆量接受。臣下们就更加不会答应了。跟高宗,他们算是中兴功臣,君臣之间有情有义。而如果渊圣皇帝复辟,这帮大臣们的处境是非常尴尬的,渊圣皇帝一定会对他们有所忌讳,所以,他们以前的努力就算是白忙活了。他们打死也不会让高宗退位的。所以,渊圣皇帝回来,只能是被加一个尊称给供起来,说不上是威胁高宗皇帝的皇位,而且,岳飞如果真的能迎还渊圣皇帝,其实是给高宗脸上贴金。 第二个原因就说的比较专业一点了,因为宋高宗和秦桧主张跟金国议和,而岳飞坚定抗金的态度是宋金之间的议和的最大阻碍。据说金国的元帅完颜宗弼——就是金兀术了——给秦桧写过一封信,说,如果宋金之间要开始议和,首要条件就是把岳飞除掉。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自从女真人兴起这十多年来,军事上碰到的真正对手,也就是岳飞一个人。岳飞善于野战和以少胜多,这在宋朝的善于进行防御战的将领中是独无仅有的。虽然这两项也是金国军事力量的强项,但还是不是岳飞的对手,岳飞的存在,才是金国军事力量真正的威胁,所以金国议和的前提就是除掉岳飞。所以,宋高宗和秦桧秉承金国的意思,屈辱卖国,杀害了岳飞。 其实这也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宋高宗作为一个政治家,不可能不认识到军事力量在谈判中的重要性,如果觉得岳飞在议和过程中是一个阻碍,尽可以解除岳飞的兵权和政权,甚至为了增加对金国的诚意,也可以把岳飞编管远州。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在用人之际自毁长城。况且,宋王朝还有一条祖训,就是不杀大臣。尽管岳飞是将臣,但是解除兵权之后的官职是枢密副使,军委副主席嘛,即使是武臣也算是大臣了。尽管最近的例子有张邦昌和范琼,但是给大臣赐死还是一件极其不寻常的事情。如果不愿意因为增加谈判筹码来杀掉岳飞,也不想因为不杀岳飞开罪金国,遵守祖制是一条无比堂皇的理由。 尽管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大方向来看,和议肯定是对的,但在这个当口,宋王朝也的确需要一些胜利来涂抹一下满是脏污的脸——这时候跟宋真宗时代的情形不一样,宋真宗兵临澶州城下,虽然没有必胜的把握,在寇准的撺掇下大概也是准备认真打仗的,而辽国,也同样是在心里没有底,在这样的情况下,和议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毕竟,和议从来都是对立的双方互相妥协的结果,能战,而后能和。而建炎时代,正是金国的虚荣心成倍膨胀的时代——仅仅几年前,他们跟辽国的矛盾到了兵戎相见的时候,全部族的兵力满打满算也就是一万人,居然就把辽国给弄得一败涂地,这样的成绩简直就如市井小儿暴得多金,能不让他们眼高于顶吗?而且通过几次试探,在他们的理解里,大宋实在是不堪一击,使使劲大宋的江山就唾手可及了。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大宋一味求和,怎能满足大金的贪得无厌?女真人没有占领南朝全部国土的想法,但是,在金国的计划里,赵宋政权是没有存在的必要的,在他们的战略计划里,必须扶植另外一个皇帝来保证南朝的安定和服从,所以,宋高宗的和谈要求,在开始的时候是不被理睬的。在金国的眼里,残留的宋政权是不配作为谈判对手的。 其实,宋王朝落到现在这样的地步,多少有点自作自受。徽宗时代的权臣们自以为功业可以手到擒来,所以,不惜撕毁跟辽国的持续了一百多年的和约,就为了每年节约五十万银绢和准备收回来一些有争议的国土——五十万银绢大概只够宋王朝对边防军进行一次不太大方地犒赏,而幽云等州,也已经在辽国的统治下一百数十年。这时候开启战争,从根本上就是一个战略性的错误。而战术的错误就在于,居然想到了联合女真人夹攻辽国!其实,如果一定要收回这些国土的话,宋朝尽可以等到女真跟辽国开战的时候——他们之间积累的矛盾早晚必然用战争来解决——这时候就可以援引宋辽两国友好条约,出兵帮助辽国平定女真,然后顺便提出领土要求,辽国在重创之下,肯定会答应的。而宋王朝的决策却是联络女真来消灭辽国,不但从一开始就让自己处于道德的谷地,而且怎么看都没有好处,即使这种做法成功了,对于大宋来说,是去一辽,得一金;这计划失败的结果,那就大家都知道了——都变成了历史了——女真人消灭了辽国之后,立刻撕毁了条约,挥师南下了。这才是更重要的一点:女真人的品格明显不如契丹人。契丹人通过几代人的努力,已经建立起来一个稳定的政权,从皇帝到大臣也都培养起来那种注重金钱之外的事情那样的贵族气度,所以,契丹人的信用是值得信赖的。而女真人,刚刚从辽宁和吉林的深山里钻出来,靠着凶悍和狡狠到处打胜仗,然后就忙着往家里收拾金子银子,多多益善,根本不把超越于政权争夺的道义什么的放在眼里,所以,跟他们的和议就非常靠不住。非要等到他们吃过败仗,并且看下去还要继续吃败仗的时候,才会认真起来想要和谈。军事扩张的努力没有受挫的话,最终的和议就不能形成。 岳飞以及其他的中兴大将们的努力,其意义就在这儿。问题的关键在于,选择和谈的时机。宋高宗在秦桧的怂恿下,开始觉得越早开始和谈越好,甚至不惜放弃通过努力可以获得的中原地区。但宋高宗应该可以明白,没有岳飞们的努力,秦桧想要和谈,那是做梦。秦桧之前黄潜善主持的和谈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所以,如果秦桧要除掉岳飞还有点因为个人之间的恩怨或者相臣跟将臣之间的权力转移形成的矛盾的话,那么,宋高宗杀岳飞,就没有什么理由了——将臣的存在,反而可以平衡一下相臣的权力。所以,仅仅是为了宋金和谈,宋高宗是不会杀岳飞的。 岳飞朱仙镇战役之后,积极筹划乘势反攻金国。就在这个激情高昂的时候,高宗皇帝以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飞班师,岳飞入朝,军队返回到武昌一带驻扎待命。当时和后代的人提起这件事情,一致都是扼腕拊膺、痛心疾首。但是认真掂量过当时的情势之后,觉得宋高宗做出的这一决定,也许是他自己最好的选择。首先是财政问题,当时宋王朝刚刚被金国洗劫一空,朝廷刚从海上避难回来不久,国库空虚到连官员的工资都发不出来,日常开支靠隆祐皇太后的私房钱来维持。军队的粮饷都是东挪西借,恐怕难以保证大军远征的长期供应。其次,就高宗本人来说,这时候,他的生母和哥哥以及整个宗室都在金国,继续战争的话,恐怕难以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如果按照纯粹的利益权衡来做决策的话,现代人也许会支持高宗皇帝面对女真人用他的生母做要挟的时候,拿出刘邦的气概来,用战争来回答,并用战胜来复仇。刘邦在项羽要挟要杀掉他爸爸的时候回答说,如果你要把我的父亲杀了炖一下的话,请分给我一碗肉汤。但这时候不是楚汉相争的时代了,宋王朝以孝治天下——就是标榜孝道是整个社会伦理的核心基础。如果皇帝本人不顾生母的安全进行战争的话,对社会道德秩序的损伤是不可弥补的,这种损伤甚至会影响到他的政权的正义性。现代人也许很难理解这一点,但在当时人的心目中,这个原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宗皇帝绝对不会公然进行破坏这个原则的尝试的。当金国的军队南侵的战略目标是消灭赵宋王朝,所以,为了保证祖宗社稷的持续性存在,高宗皇帝必须组织军事力量进行抵抗,因为在这样的时候,保证祖宗的延续是最高的伦理准则,高于一切。但在成功排斥了金军的入侵之后,最高伦理就表现为保证生母的生命不受威胁。所以,他必须会要求班师,然后寻找一种战争之外的安全方式来尝试从女真人那儿要求韦皇后回归朝廷。所以,跟金国和谈是必然的选择。为了保证祖宗社稷的安稳和生母韦皇后的安全,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割地赔款称臣——都是值得的。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有歹徒绑架了一个人的母亲,要求巨额的赎款,如果做儿子的可以做到,他会怎么做?别跟我说国家民族大义这类的事情,在当时的道德秩序下,所有的这些都是皇帝的个人财产。我们不能在针对皇帝穷奢极欲的时候,谴责他把国家天下当作是他自己的财产,而在他要拿国家天下换回妈妈的时候,谴责他不该把天下国家天下当作是他的私有财产而忽略民族大义一类的东西。现在是宋朝,而要直到黄宗羲的时代,人们才对国家和皇帝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为了更直观的理解高宗皇帝的心态,我们可以拿出南唐时代的情形来做一个比照。太祖皇帝登基以后,强大的宋王朝给江南的南唐王朝构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南唐的皇帝为了保证本国宗庙社稷的持续,主动选择了纳贡称臣甚至削除了自己皇帝的尊号,但在宋王朝真正开始消灭南唐的时候,南唐朝廷明明知道抵抗是没有用处的,但还是撕破了脸来进行军事抵抗,为什么呢?宗庙社稷的安全和传承高于一切,必须捍卫。就是这样,不能因为这个来责备高宗皇帝,换了另外一个人,面临这样的情形,做出的一定是同样的选择。 以上说明了高宗时代跟金国的和谈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但推行这一方针,在宋高宗和岳飞之间不可能形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对于岳飞来说,虽然不能建功立业是一种遗憾,但是,这事情说到底也还是皇帝自己的事情,皇帝怎样选择就怎样好了,没有必要以死对抗。别跟我说拯救被大金铁骑蹂躏的中原百姓一类的高调,接受谁的统治是老百姓难以选择也没有必要选择的事情,但是,不愿意长时间陷入战乱却是实实在在的心愿。社会安定,不管实在谁的统治下,都能够开展生产、安居乐业。(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宋王朝跟大金政权虽然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的区别,但是,就大环境来说,都隶属于一个相同的文明传统里面,相互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这跟近代以来欧洲文明对中华文明进行殖民扩张的行为有着根本性的差异。)那么,岳飞是为什么会被赐死呢?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秦桧身上。在绍兴时代的朝廷上,一直存在着战还是和这两种对立的态度,秦桧是和谈派的代表和首领,岳飞则是主战派的一个强有力的代表,而高宗皇帝,正是在对抗派和和谈派之间寻找权力的平衡,所以,朝廷的权力就会随着高宗皇帝的侧重而在相臣和将臣之间交替,但是从根本上来说,高宗皇帝必须选择的道路只能是和谈,问题在他这儿,只是什么时候开始和谈的问题。但秦桧,只有在朝廷尽快坚定坚持和谈之后,才会攫取更大的权力——这也无可厚非,自从王安石之后,几乎所有的宰相都在追求大权独揽。为了抑制主战派以便尽快确定和谈的方针,秦桧就需要在主战派里面寻找一个打击目标,不幸,他选中了岳飞。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秦桧必须得让岳飞死,这样才能对异己分子取得震慑性的打击效果。至于岳飞是不是该死,那是另一回事——目的达到了,他该不该死算什么问题?即使不该死,也不过是在历史上留下四个字而已——天下冤之。 在说服高宗皇帝觉得岳飞是该死的这件事情上,秦桧表现出极其高明的政治手腕。要处死岳飞,首先就要绕开宋王朝不杀大臣的祖制。能够不受约束的罪名只有一个,就是谋反。在宋王朝的鼎盛时期,只有确凿无疑的谋叛才会被处死,而疑似的个案常常会获得宽大处理的。当时的宰相王旦在说服同僚对一个犯法的大臣从轻发落的时候说,要是按照他的罪行,杀一千次也够了,但是我们不应该诱导皇帝,让他觉得杀人是处理问题的好方法,万一他杀得“手熟”,将来有一天,我们也许犯下较轻的错误,也会遭到杀戮的。 而到了宋王朝的衰落时期,权臣操国,往往就会罗织人的罪名往谋叛上靠,这样的情形到了秦桧时代发展到了顶峰。岳飞不幸,躬逢其盛。 岳飞下到大理寺之后,最后确定的罪名有两条,一条是指斥乘舆——就是说,对皇帝不尊敬,说出大逆不道的话来,用心险恶。一条是张俊控诉他在一次作战中,赴援不力,意存观望。这一条的罪状可以排除在外,明显是张俊以个人的好恶来解释战争中的技术性问题。这条罪名即使成立,按照惯例,也是罪不及死。还有一条是间接性的罪状——岳飞的部将张宪跟岳飞的儿子岳云在书信往还中提到了准备谋反,然后假报金军入侵,要求岳飞统军维持战局。这可是一条了不起的罪状,明明就是准备军事造反了!不过这条罪状不是用来针对岳飞的,岳飞有第一条罪状就足够赐死了,这个厉害的罪状是对付张宪和岳云的——明显就害怕他两个拥兵在外,听到岳飞的死讯后联络旧部铤而走险的。(所以韩世忠在岳飞死后,找秦桧理论的时候,不拿为什么要杀岳飞说事,而是直接质问张宪和岳云谋反的证据是什么?秦桧回答,这事体莫须有?莫须有三个字有的版本纪录做必须有。但是意思是一样的,须有的意思差不多就等于说应该有。莫或者必都是表示揣度的副词。秦桧这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应该是:这事儿差不多应该有吧?这个回答明显透着恶毒和调侃,反正岳飞是死了,又能怎样?!) 岳飞起自行伍,十数年间以军功做到了方面大帅,以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宣抚使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的身份驻军荆襄武昌一带。在当时用事的将领中,虽然爵位和勋官不及韩世忠和张俊,但衔官和差遣却是同一级别的,而且驻防在荆襄一带,战略地位相当重要,况且,他还是是三人中最年轻的一个,都差不多算是后生了,虽说将臣的官职都是靠军功拼出来的,可是三十七八岁弄到这样的职位也说的上是春风得意了。所以也许内心里就会有那么一点的洋洋自得。也许是有一次喝多了酒?居然说出来这样的话,三十岁的时候就做到了节度使,本朝只有太祖皇帝和我两个人。说这话的时候,岳飞肯定没有别的意思,只是骄傲自得而已。当时别人听到了也肯定不觉得特别刺耳,说不定还会附和说几句岳侯用兵如神之类的恭维话。 现在秦桧把这句话翻腾出来,作为岳飞的第一条罪状。这句话他是赖不掉的,很多人都听到了,都可以作证的。作证也不用说别的,听到过这句话没?听到了。这就够了。秦桧挖掘出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就已经想到了把这句话添油加醋在高宗皇帝面前陈述的效果了。 太祖皇帝的节度使做的是周朝的官,然后拥兵出征,才出京城呢,就发生了陈桥兵变。今天岳飞居然拿自己跟太祖皇帝作比拟,是不是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抑制不住的谋反冲动呢?喝醉了酒,情不自禁就说出来了。 高宗皇帝听到这话之后,心里肯定咯噔一下子。然后不可避免的想起来岳飞多次要求给自己增兵,虽然被拒绝了,还是不停地要求。还会想起来,岳飞入见的时候,居然跟皇帝讨论立皇太子的事情.想到拥立皇太子,高宗皇帝马上就会想起苗傅刘正彦作乱的时候,自己穿着一件单衣,在杭州的城楼上,冒着北风,坐在一把旧竹椅子上的心情。况且,说到了皇太子,高宗心里有一肚子说不出来的伤心。自己有个儿子早早就死了,然后一直就没有生出来一个儿子,虽然为了应付臣下说的无后为大什么的,效法仁宗皇帝从宗室里选了一个小孩养在皇宫里,可是不到最后关头,还是不忍心就这么定下名分来。不甘心啊。(——想当年仁宗皇帝都到了晚年了,针对大臣的诘难,还是要搪塞拖延,说,再等等看,我还行的,再等两年,我撒了不少种子呢,,,,没想到,那些女人们不争气,一连给他养了三个女儿,不得已,才在最后关头答应了立英宗为皇太子——这时候他都病得说不出话来了。)这岳飞他说什么不好,非要哪壶不开提哪壶,什么居心?难道他也动过要废掉我,换上一个乖乖听话的小孩子做皇帝这样的念头?如果他当年真那样做,还真他妈的不好收拾。这时候秦桧再说到张宪和岳云的计划。然后,敲敲边鼓说,即使岳飞自己使忠心耿耿的,不会造反,难道事到其间,部属贪图功名富贵,大概他自己想拒绝也不可能了吧。当年太祖皇帝对周朝可也是忠心耿耿啊,也一样就黄袍加身了!说到这儿,岳飞已经是死定了。宁可杀错了人,也要把可能会发生的祸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后来,高宗皇帝想起这件事情来,心里肯定是后悔的,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后悔就难以考证了。也许在把岳飞的府第改做国子监和太学的时候,高宗的心理会飘过一丝的难过?为什么说高宗皇帝是后悔这件事情呢?因为孝宗皇帝刚登基不久,就下令给岳飞平反,恢复了岳飞的官职。这时候高宗皇帝还没有死,而且孝宗皇帝又不是高宗皇帝的亲儿子,如果平反不是高宗皇帝本人的意思,孝宗皇帝即使认为应该给岳飞平反,为了避嫌疑,也绝对不会在刚上台的时候立马改变父亲的决定。 也许高宗皇帝因为岳飞已经死了,失去了危险性,所以,就会常常想起他的好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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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30
【十二道金牌】 七月十八日,即张宪从临颍杀向开封之时,第一道班师诏送达。岳飞鉴于当时完胜的战局,写了一封奏章反对班师:“契勘金虏重兵尽聚东京,屡经败衄,锐气沮丧,内外震骇。闻之谍者,虏欲弃其辎重,疾走渡河。况今豪杰向风,士卒用命,天时人事,强弱已见,功及垂成,时不再来,机难轻失。臣日夜料之熟矣,惟陛下图之。” 隔了两三日,朱仙镇已克,完颜宗弼已逃出开封之时,岳飞在一天之内接连收到十二道用金字牌递发的班师诏。其中全是措辞严峻、不容反驳的急令,命令岳家军必须班师回鄂州,岳飞本人则去“行在”临安府朝见皇帝。宋高宗发十二道金牌的时间,大约是在七月十日左右,即他得到七月二日克复西京河南府捷报不久。 岳飞收到如此荒唐的命令,愤惋泣下,“十年之功,废于一旦。”然而友军已经撤退,岳家军孤军难支,不得不下令班师,百姓闻讯拦阻在岳飞的马前,哭诉说担心金兵反攻倒算:“我等戴香盆、运粮草以迎官军,金人悉知之。相公去,我辈无噍类矣。”岳飞无奈,含泪取诏书出示众人,说:“吾不得擅留。”于是哭声震野。岳飞决定留军五日,以便当地百姓南迁,“从而南者如市,亟奏以汉上六郡闲田处之。” 岳飞前往“行在”临安府的路途已走了大半,期间不断接到宋高宗的手诏,以及秦桧以三省、枢密院名义递发的省札。尽管内容自相矛盾颠来倒去,(特别注意,现在能看到的史料是经过秦桧一党销毁篡改的,这次北伐中断的关键细节的直接证据怕是不可能保存下来了。)最后仍是令岳飞“疾驰入觐”,“赴行在奏事”。当岳飞听到中原传来的宋军败讯,只能长叹:“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结果岳飞的第四次北伐因为政治原因而失败。 【 莫须有】 之后,岳飞父子被秦桧以谋反罪名予以逮捕审讯,虽然找不到证据而 无审讯结果,皇上最终决定杀死岳飞父子和张宪,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实际上秦桧找不到岳飞的罪证,只好说“其事体莫须有{1【难道没有这样的事吗】2【可能有吧】}”。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一代名将岳飞及其儿子岳云、部将张宪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内被杀害。岳飞被害前,在风波亭中写下8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飞被害后,狱卒隗顺冒了生命危险,将岳飞遗体背出杭州城,埋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隗顺死前,又将此事告诉其儿,并说:岳元帅精忠报国,今后必有给他昭雪冤案的一天!岳飞沉冤21年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准备北伐,便下诏平反岳飞,追封鄂王,谥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栖霞岭,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并立庙祀于湖北武昌,额名忠烈,修宋史列志传记。
第2个回答  2014-04-30
没有高宗的手谕,秦桧不能置岳飞死地。岳飞之死是高宗策划,秦桧执行,高宗要岳飞死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根本原因是:岳飞收复失地,还要迎回被俘虏的徽、钦二宗。岳飞军事的节节胜利无疑要让赵构的皇帝岁月终结,赵构为了帝位决定除掉岳飞。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4-29
岳飞之死其罪主要在封建制度的腐朽,赵构。秦桧之流只是封建制度所圈养的一条狗。功高震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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