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分得的盈余返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如题所述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农民社员因“四业(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与合作社发生交易而产生的盈余返还,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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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分得的盈余返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执行20%追问

有文件吗?请提供该文件,谢谢!

追答

个人所得税税法就是最好的文件

追问

财税[2004]30号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取得“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的问题没提到这四业,我已查到有关文件,谢谢!)

追答

是我没看明白,认为是基金合作社,搞资金借贷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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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5
请问我一样的问题,有文件参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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