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擦挂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1、终生禁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责任加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3、刑事责任升级,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刑期上升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最高可达十五年)。
4、保险公司拒赔,逃逸司机承担巨额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