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理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如题所述

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在运行初期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土地的生产力大大提高。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经营模式却严重阻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很多先进的农机无法运用到小片的耕地上。

所以要想发展现代农业关键是要规模经营土地。而规模经营土地,就需要农户手中承包的土地进行流转,就是要让农民把土地的经营权交出来。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央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所有权不得流转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分在个人名下的土地,个人权有合理使用权,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如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处置需集体通过决定;承包权,即与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在一定期间内对特定的土地范围享有的一定占有使用权利等;经营权,通常是指承包经营权,承包者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管理的权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经营权不过是变着法的破坏家庭联成承包责任制,相当于再次从农民手里承包土地,但是以后怎么样现在不可预料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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