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山西省平遥县岩煤集团二亩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有81人迅速离开矿井,24人被困井下。最终导致15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183.41万元。
二、事故责任人将要面临什么处罚:
经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涉事煤业公司、相关监管部门等45人分别作出处理建议:
1、其中2人已在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责。
2、9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4、20人被处分。
5、6人被给予处罚或作出其它处理。
6、鉴于事故调查期间,正值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平遥县是山西疫情的重灾区,有4名相关涉事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表现突出,责令此4人分别向相关部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通报。
另外,《调查报告》中指出山西省平遥县岩煤集团二亩沟煤业有限公司存在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后,迟报相关信息,将按照相关《通知》条款,将该公司列入生产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进行管理。
三、矿方存在的问题:
1、伪造文件:该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该煤业公司矿长王某某,连同总工程师刘某某、安全副矿长王某某、通风区长兼技术副矿长王某、生产副矿长程某某统一了口径,并且隐瞒了保安煤柱实际回收时间,共同商量将保安煤柱回收时间篡改。总工程师刘某某安排通风区长兼技术副矿长王某后补办了一份假的回收煤柱安全技术措施。王某之后又安排技术科副科长郭某某伪造了《9103残留煤柱回收安全技术措施》,并找相关人员签字,伪造签字日期,最后把这份《9103残留煤柱回收安全技术措施》在事故调查期间提供给事故调查组。事故发生后矿方负责人存在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
2、违法开采,并在开采中实施违法爆破:山西省平遥县岩煤集团二亩沟煤业有限公司违法开采保安煤柱,贯通9103采空区,造成采空区瓦斯大量涌入煤柱回收面,违章爆破产生明火,明火最终引爆了瓦斯。
四、我的看法:
虽然相关人员元收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是我们也应该在该事件以后进行反思,对安全生产进行严格把关,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