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EB-1C是美国政府非常欢迎的移民方式,仅从EB1类的移民年配额高达40000个即可看出政策导向,只是从1992年以来,没有任何一年完成此配额。
EB-1A和EB-1B是杰出人才类(诺贝尔获奖者、艺术家、获得国际大赛奖牌的运动员等等,A和B的区别在于EB-1B
需要美国雇主,而EB-1A不需要雇主即可直接申请)。这两类人群本就十分稀缺,所以,40000名配额实际上大部分是配给EB-1C的。
申请条件:
1、年龄28—55周岁(以递交申请那一天算起,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几岁);
2、申请人的中国母公司雇员达到或超过35人(以工资领用记录来证明用工的人数);
3、母公司过去三年年营业额均超过100万美元(以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来证明营业额)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
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
4、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5、在申请人取得绿卡之时,中国母公司应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犯罪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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