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已暂停参保怎么转出

如题所述

医疗保险续保完成后,应当携带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保险证明、医疗保险卡和个人身份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月起3个月内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按9%费率由个人不间断缴费,自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再按7%费率继续缴费,享受与企业退休人员同等医疗保险待遇。按本办法规定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缴费之日起连续缴费,6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缴纳的社会保险停保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养老保险转移: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杭州市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将此凭证交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2、医疗保险转移
在新就业地参保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

转出人员需提供下述材料:
申请人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寄送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程序
1、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办理的不同事项,填写相应表格。
2、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3、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资格审核
原参加本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流动的停保人员。
转出人员需提供下述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程序
1、根据申请办理的业务事项,提交相应材料。
2、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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