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才合格。
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因此不同的兵种相应的视力要求,当兵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性,对于有些兵种而言,特别是潜水员、核潜艇人员、空降兵以及其他特殊部队条件兵,即便是在做过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视力恢复正常,同样也不符合当兵的相应要求。
当兵身高、体重标准:
1、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2、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