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行政区就是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指国家对辖境进行的行政分区。

我国幅员辽阔,疆域广大,因此古往今来都非常重视对国家进行有效的分级管理,把国家疆域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目前,全国行政区域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内蒙古自治区的旗相当于县,苏木相当于乡。为便于管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介于省与县之间的地区,自治区与旗之间的盟等行政区划单位。“省”这一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起源于元代,一直沿用至今,目前我国有23个省。

自治区是省级民族自治地方,目前我国有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直辖市也叫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目前我国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国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有2个: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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