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长颈鹿脖子长的传说

如题所述

长颈鹿以其独特的长脖子而著称,其颈部与头部的高度占据了其整体高度的一半以上。科学研究表明,长颈鹿的颈椎骨虽然和其他哺乳动物一样只有七块,但每块颈椎骨都异常地长。那么,是什么导致了长颈鹿颈椎骨的延长呢?这一问题激发了众多学者的研究兴趣。
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提出了著名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状遗传”的理论,他认为长颈鹿的祖先生活在干旱地区,地面牧草稀缺。为了生存,长颈鹿必须吃高大树木上的叶子。因此,它们不断地伸长脖子,经常使用的器官会逐渐发达,而不常使用的器官则会退化。由于这种特征是可以遗传的,长颈鹿一代代地继承了这一特征,最终导致了颈部的逐渐延长。
然而,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奠基者,用自然选择理论来解释长颈鹿的长颈。他认为,在古代的长颈鹿中,由于个体间的差异,它们的颈部长度不一。在干旱的自然条件下,颈部较长的长颈鹿能够吃到较高树木上的叶子,因此在生存竞争中获胜并生存下来,逐渐形成了今天我们所见的长颈鹿。
随着遗传学的发展,人们对达尔文关于个体变异遗传的观点产生了疑问。达尔文认为,个体间的变异是可以遗传的,这与拉马克的观点相似。但德国的魏司曼等人提出,生物遗传的本质是不变的,不受环境因素影响,个体变异和获得性状都不遗传。
1901年,荷兰的德·符里斯发现了突然变异,为达尔文的理论带来了重大变革。许多学者认为,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仅在发生突然变异的个体间起作用,而对于由环境差异引起的微小变异则无效。
根据新达尔文主义——魏司曼、德·符里斯学派,长颈鹿颈长的解释是,古代的长颈鹿由于各种突然变异出现了不同长度的脖子。其中,颈部长的个体在生存竞争中更有优势,经过自然选择逐渐发展成为今天的长颈鹿。
在达尔文之后,关于进化论的争论周期性地出现。日本遗传学家木村资生提出的中性学说认为,长颈鹿的长脖子是分子水平上的进化结果。长颈鹿的遗传物质DNA碱基对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对长颈鹿的生存既无益也无害,被称为“中性突变”。这些“中性突变”不受自然选择的控制,通过“遗传漂变”在长颈鹿群体中保存或消失。也就是说,在长颈鹿群体内的随机交配中,遗传基因发生随机自由组合,使那些表现为“长颈性”变异的基因突变得以固定和逐步积累,而不表现“长颈性”变异的基因突变逐步消失。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巩固,长颈鹿种群分化,最终形成了今天的“长脖子”新物种。
我国学者安名勋指出,目前一些事实表明,分子进化主要不是由“中性突变”引起的,而是由“有利突变”。这些“有利突变”通过自然选择促进物种变化。也就是说,由于长颈鹿生活环境中的自然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影响,引发了长颈鹿生理功能的改变,从而促使遗传物质基础发生变化,产生了有利于生存的“长颈性”基因突变。通过自然选择,这类有利的适应性变异的个体被保存下来,经过代代相传,最终形成了今天长颈鹿的长脖子。这就是长颈鹿长脖子形成的主要原因和物质基础。
生物的进化经历了数千万年、数亿年的漫长岁月,而自然科学的历史仅有数百年。从认识到进化这一事实至今不超过百年。因此,至今未能完全解释长颈鹿颈部为何如此之长是可以理解的。但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长颈鹿颈长之谜终将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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