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领取丧葬费抚恤金流程

如题所述

丧葬费抚恤金的领取流程具体如下:
1、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
2、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准备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代领人身份证等资料;
3、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
丧葬费和抚恤金需要材料如下:
1、退休人员:《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在职人员:《在职非因公死亡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或者家属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属办理的还应该提供户口本原件);
4、家属办理的,办理人与死亡人员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在同一个户口本无需提供,不在的,户籍室或社区/村委等开具的均可);
5、丧葬费、抚恤金打款至单位账户的提供单位账户信息;打款至个人生前养老金账户的需提供养老金账户卡的原件和复印件;打到第三方账户的,需提供第三方银行卡原件或复印件;
6、在职人员95年之前参加工作,实际缴费不足19年零一个月的需要携带档案办理;
7、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领取承诺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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