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免税的发票

如题所述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怎么才能开具免税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产品,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2、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并不得再对其发售专用发票。
免税发票开具方法:
1.进入开票页面后,点击“税收编码”;
2. 如公司从事的是“餐饮服务”,则以此点击“销售服务--生活服务--餐饮住宿服务”;
3.鼠标双击“餐饮服务”,出现“税收分类编码设置对话框”;
4.开票系统会自动跳出“税收分类编码设置”对话框;
5.在对话框“享受优惠政策”下拉菜单中,选择“是”;同时在“优惠政策类型”下拉菜单中,选择“免税”,同时点击“保存”并确认;
6.进入开票界面,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目中,输入“餐饮服务”并进行选择;
7.输入相关服务金额,就可以开具免税发票。
综上所述: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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