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能不能发给我《何以笙箫默》第一部 不要第2部 [email protected]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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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箫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箫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箫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明晓溪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第一章 重逢
  节选:
  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候单纯得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第二章 转身
  节选:
  良久,才听到他喑哑的声音:“我输了。”
  什么意思?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这么悲哀。
  “以琛,你在说什么?你喝醉了吗?”她不安地问。
  沉默,然后他猛地推开她,漂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狼狈和恼怒,冷冷地清醒地说:“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第三章 靠近
  节选:
  他们坐在操场边上,默笙笑着说:“这个操场上有我最痛苦的回忆。”
  以琛难得地微微笑起来:“八百米?”
  “是啊。”默笙很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八百米最好的成绩是四分十秒,我还记得当时你很不敢相信地说……”
  她突然顿住,以琛深邃的眸子盯着她:“我说什么?”
  说,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
  第四章 命运
  节选:
  闭着眼睛,穿梭夜风,跑到终点。
  ……
  “四分二十五秒,太慢了。”头被人敲一下。
  “比昨天还慢。”她郁闷地嘀咕,然后抬头两眼发光地看着他,“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很快!”
  被他瞪了一眼后,默笙有点儿不被欣赏的沮丧,明明是个好主意嘛,“要不在我眼前吊着你的照片……”
  “赵默笙,你知不知羞!”以琛终于忍不住开口训她,耳朵却悄悄地爬上微红。
  ……
  微笑着,睁开眼睛,终点线上空荡荡的。
  突如其来的钝痛袭上她心头,细节越清晰,钝痛越明显,眼泪先是一颗一颗地毫无预兆地落下,然后渐渐不能自抑,默笙坐在地上,埋首放声痛哭。
  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第五章 回首
  节选:
  他生日那天,她跑遍了全城都没有买到满意的生日礼物,结果只能晚上十点多钟累得惨兮兮地出现在他宿舍楼下,两手空空地对他说生日快乐。
  以琛板着脸问她:“你今天跑到哪里去了?礼物呢?”
  她自然拿不出来,以琛凶凶地瞪了她半天,最后挫败地说:“算了!你闭上眼睛。”
  她闭上眼睛,然后他低头吻了她,那是他们的初吻。
  她还记得当时她睁开眼睛后傻乎乎对他说:“以琛,今天又不是我过生日。”
  第六章 离合
  节选:
  她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但这缕阳光却不唯一地照耀他。
  那离开的七年,另一个男人……
  以琛闭上眼睛。
  承认吧,何以琛,你嫉妒得发狂。
  第七章 若即
  节选:
  他放下手,环视一下屋内,电视机开着,人却不见影子
  走过去关电视机,经过沙发时眼角瞥到上面蜷缩睡着的人,蓦地止步。
  以琛瞪着那张熟睡的脸,真想把她摇醒骂一顿。
  这么冷的天就睡在沙发上,她有没有脑子?
  明明又气又恼,却只能弯下身,小心翼翼地把她从沙发上抱起来。
  软软的身躯填满他空虚的怀抱,温暖的气息轻悄地呼吸在他冰冷的西装上。
  这些年,从来不敢幻想有这么一天,她又是这样触手可及,一伸手,一低头,默笙就完全属这于他。
  微微垂下头,脸颊摩擦她柔软的脸颊,在外面睡了那么久,居然还是暖暖的。
  怀里的默笙突然不适地动了动,躲开他的触碰,以琛屏住呼吸,她醒了?
  而她却是自己找了个更舒服的位置,头往他怀里埋了埋,更深地睡去,浑然不知有人因为她小小的动静而心潮起伏。
  第八章 若离
  节选:
  默笙安静了半晌,忍不住开口:“以琛,你在想什么?”
  声音中有着不安。
  “没什么,想通一些事情。”
  想通了什么?默笙还想问,却被他吻住。
  “默笙,把头发留长。”
  “呃?”虽然不明白怎么说到这个,可是默笙的注意力还是被转移了,很担心地问他,“我的头发是不是很丑?”
  以琛扬起嘴角。
  不是。
  因为,那样……
  你就更多了一点。
  他吻上她的发丝,打击她已经很脆弱的信心:“默笙,真的很丑。”
  第九章 恒温
  节选:
  “以琛,为什么你连菜都会做?”还给不给她一条活路了。
  “我十岁就开始帮阿姨做饭。”
  “哦。”这么熟练的刀法肯定是做了很久才会有的吧。默笙突然有点心酸,自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时候,以琛却孤零零地寄人篱下……
  “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
  手臂伸出去,从背后抱住他,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以琛你教我,以后我煮给你吃。”
  温热的拥抱,好像要把他心底最后的那一点涩意都蒸发。
  就这样吧,以琛想。
  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
  第十章 不避
  节选:
  骤然响起的“两只老虎”的手机铃声把以琛从往日的泥潭中□。
  这支稍嫌幼稚的铃声是默笙在以琛忙得没空理她,拿着他的手机玩游戏时顺便挑的,以琛听了虽然皱眉很久,却一直没换回去。
  铃声响了两遍以琛才接起来。
  “默笙。” 
  以琛低沉淳厚的声音响起的瞬间,默笙不明白自己心里为什么会产生一种类似感动的情绪。心间好像被一阵和煦的风吹过,整个世界变得宁静而慈祥。
  眼睛变得湿湿的。
  “以琛,我很想你……” 
  默笙听到自己说,或者是那个的自己,那个在异国他乡的赵默笙在对以琛说。 
  我很想你。 
  以琛,你知道吗。
  曾经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你的背影都看不到。现在终于可以告诉你,我很想你。
  第十一章 应晖
  节选:
  情人节晚上应晖在楼上书房接了一个国际长途,下楼的时候看到默笙坐在沙发上,一手撑着头,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完全没发现他下来。
  角度的关系,他正好看见默笙眼角的一点闪光。
  应晖以为她看了什么悲情的电影,走过去一看,只不过是普通的网页而已,而且是他最熟悉不过的SOSO的搜索页面。
  搜索关键词是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名字——何以琛。
  默笙这才发现他,急速的转头,脸颊上的泪水都来不及擦去。
  她合上电脑,站起来,低头瞪着自己的脚尖,有点尴尬的样子。
  应晖立刻就明白了:“他……”
  说了一个字顿住,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的默笙抬头望着他,水洗过的眼睛分外清,那里面的忧伤被应晖看得一清二楚。
  “应大哥喜欢过什么人吗?”她问。
  “嗯。”应晖慢了一拍才回答:“我以前在C大有个女朋友,很聪明,也很漂亮。”
  “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很厉害。”默笙声音低低地说。
  “哦?”应晖勉强笑了下,“那你男朋友运气可没我好。”
  毕竟,他现在只是你的“以前”而已。
  默笙却完全误解了他的话,大概以为应晖说她的男朋友找她所以运气不好,有点不服气地说:“我也没那么差吧……”
  应晖没有解释,匆匆去了楼上的书房,却无心做事了。
  一旦见过这个名字,生活中好像就处处看见这个名字。
  从那天开始——
  默笙时不时的心不在焉叫何以琛。
  默笙嘴角莫名其妙的微笑叫何以琛。
  默笙忽而的落寞叫何以琛。
  ……
  默笙开始频繁的和他提起这个名字,好像终于找到一个人可以讲讲那个人一样。
  那个人多么多么聪明。
  那个人多么多么能干。
  第十二章 原来
  节选: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番外之以玫篇 一人花开
  节选: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
  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这不知名的花。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番外之琐碎残篇
  点点滴滴
  1.关于照片
  某日,何律师惊讶地发现自己皮夹里的旧照片被换成了一张某人近日的大头照。
  回家后问某人。
  某人理直气壮:“你经常看到我十八九岁的照片,再看看现在的我,会觉得我越来越老的。”
  自从嫁了律师,某人就越来越会讲理。
  2.关于宝宝的取名
  某日,炉子上炖着排骨汤,无聊的默笙决定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做。
  比如帮未来的宝宝取名。
  拿了本汉语大字典翻啊翻,默笙发现取名真是一个艰巨的工程。要取一个音义皆佳,雅俗共赏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脑子中灵光一闪,默笙想到一个简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妈妈的名,再加一个字,名字立刻出来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听。
  关键是很有意义。
  默笙得意,跑到书房,写到纸上,问以琛怎么样。
  以琛看了看,扬眉,大笔一挥。
  中间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闷,连同宝宝的份儿一起。
  可怜的宝宝,还没出生就被爸爸嫌弃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还没有和某人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某人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帮我翻书。”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默笙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懒。”
  “嗯嗯。”以琛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
  “哦。”默笙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 H.C.Morris)的观点……”
  “倒数第三行。”
  ——“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这里的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
  这是什么?好像是案例中的一句对话,划它做什么?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过十几页。
  “中间的那个字找不到。”耳边听到以琛喃喃自语,有点懊恼的样子。
  默笙完全听不懂。
  “换一本书吧。”以琛伸手在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杂志。
  咦?这个……好像是她们杂志社出的特刊,以琛对女性杂志也有兴趣吗?
  “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呃……看杂志也要划重点?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第五行。”
  ——“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地刮着我的鼻子……”
  “最后一句。”
  ——“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东?默笙划着,开始打呵欠,渐渐有点儿困了,以琛没有再出声,只是拥着她静静地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应了一声。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盖好被子,亲亲她的头发。
  “笨蛋,晚安。”
  黄山记(2)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一行人乘大巴到云谷寺,上山有两种办法,坐缆车或者徒步登山。默笙看看坐缆车那里的人山人海,轮到他们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扯扯以琛的袖子,“我们爬上去吧。”
  以琛没意见,只是有点怀疑。“你到时候不要爬得哇哇叫。”
  “才不会。”默笙大是得意,“我一天到晚在外面跑,体力比某些天天坐办公室的人强多了。”
  以琛微微一笑,不跟她做口舌之争,小红却不爽的大叫:“赵阿笙你是不是皮痒了?”
  默笙本来只是说以琛的,没想到却得罪了旁边一帮坐办公室的杂志社的同事,搞得人人瞪她。
  呵呵干笑了几声,默笙拉着以琛就跑。
  从云谷寺爬到白鹅岭,徒步大约要两小时,山路两旁的景色心旷神怡,默笙开始爬的时候轻松快活,不时弯腰捡两块形状奇怪的石头塞在以琛的背包里,或者停下看看一些以前没见过的花草,爬了一阵速度就渐渐慢了下来,一个多小时后,再没看景色的兴致了,只觉得脚都提不起来了。
  以琛不时放慢脚步等她,默笙落在后面不服气了,气喘吁吁:“呼……没理由啊,我天天在外面跑……呼……你天天做办公室,体力怎么会比我好。”
  呼……
  累死人了。
  说完话默笙再没力气了,坐旁边的大石头上,不爬了。
  以琛站在她身边,听到她的置疑不由好笑的扬眉,“默笙,我是不是平时太不用功了,所以你才怀疑我体力不好?”
  “呃?”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默笙越想却越脸红,以琛眼睛里促狭那么明显,想装傻都不能。默笙跳起来,快走两步,想把他甩开,走太急没注意路,一不小心踩在一块石头上,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摔倒。
  以琛离她有点距离,赶不及拉住她,只来得及把她从地上扶起来。裤子膝盖那边破了个洞,隐约看到血丝,肯定是破皮了。以琛有点心疼,想说她两句,然而看到她眉头紧紧皱着的样子,斥责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一句。
  “痛吗?”
  “……好像脚捥了。”
  好在到白鹅岭已经不算太远了。以琛背着她,默笙快乐地趴在他肩上,幸灾乐祸:“哼,谁叫你气我。”
  咬他的脸,欺负回去。
  以琛说:“你再皮,我们晚上就住在这里。”
  “住就住,又没有老虎。”
  一会又在他耳边轻轻地唱起歌:“……乌龟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这首儿歌以琛也听过的,听她唱了两遍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一下提醒她说:“是蜗牛。”
  “什么?”默笙停下歌声。
  “不是乌龟,是蜗牛。”
  “哦。”默笙凝神想了想,有点记不清了,那么年代久远的歌了。
  “一样啦,反正都有壳。”
  从口袋里摸出巧克力,先喂自己一块,再问他:“你要不要吃?”
  不等他回答已经把巧克力塞到他嘴里,以琛不小心咬到她的手指,默笙飞快地缩了回去。巧克力融化在嘴里,微苦后一股甜蜜的滋味。
  山路上的人不多,前后只有他们两个,默笙双手圈着他,和他脑袋靠着脑袋,轻轻的哼着她的歌,这次总算没有唱错了。
  “……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以琛背着他重重的壳,一步一步爬到了目的地。
  后记
  节选: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
  其实写书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她问得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地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我想答案是这样的: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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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4
何以 有1.2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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