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考研国家分数线3月15日公布。
1、哲学:总分323分,单科A45分,单科B68分。
2、经济学:总分346分,单科A48分,单科B72分。
3、法学:总分326分,单科A45分,单科B68分。
4、教育学(不含体育学):总分350分,单科A51分,单科B153分。
5、体育学:总分305分,单科A39分,单科B117分。
6、文学:总分363分,单科A54分,单科B81分。
7、历史学:总分336分,单科A46分,单科B138分。
8、理学:总分279分,单科A38分,单科B57分。
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