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汉中户口,在西安上的大学,大二时从西安入伍,学校保留了学籍,退伍后又继续上学取得了大学文凭,退伍后有汉中那边的安置证,民政局说是给安排工作,可让自己找愿意接受的单位,家里没关系,也就没找到合适的单位,现在在西安打工.汉中民政局安排工作的事一直在那里放着,也没安排,在网上看到可以异地安置,我能让西安民政局给安排工作吗,需要啥手续?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哦,这样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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