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啊,这种情况还不少呢!既然是合并,那么双方或者多方是出于共同利益自愿合并为一国的,而并非一方通过武力征服或者殖民统治强吞并其他国家。
一、波兰立陶宛王国。
地处东欧的波兰和立陶宛现在是两个国家,但在1569年至1795年的200多年的时间内,两国曾通过结盟合并为一个国家,波兰为主体,是当时欧洲人口最多、领土面积最大的国家。
二、西班牙王国
现在的西班牙王国其实是由多个国家合并成立的。中世纪时期,伊比利亚半岛被阿拉伯人统治,基督徒为了夺取半岛,进行再征服运动。在与阿拉伯人的斗争中,逐渐形成了卡斯蒂利亚、阿拉贡、莱昂等王国。
三、捷克斯洛伐克
捷克与斯洛伐克是奥匈帝国的一部分,一战后,双方合并为一个国家。该国军工实力雄厚,但政治水平太差,1939年被英法两国的绥靖政策出卖,被德国吞并。二战结束后复国,1992年在东欧巨变中和平解体为捷克与斯洛伐克两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