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期间,噶尔丹大规模东侵,占领漠北蒙古全境,直接威胁内蒙古和京城,连清朝谈判使团的来路都有被切断的危险。迫于形势,清廷不得不两次对俄国作出让步,以求尽快签订条约稳定东北边境,集中力量对付噶尔丹。最终,签订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条约。清廷此时的让步不同于鸦片战争后对列强的让步,一方面对俄方提出以黑龙江为界的无理要求严词拒绝、寸步不让;另一方面让出原先清朝统治较为薄弱的边远地区,划定中俄边界,稳定中俄关系,防止沙俄与噶尔丹相勾结造成毁灭性的危害。
事实证明,清朝的战略是成功的,条约签订前沙俄与噶尔丹之间使者不断,来往甚密,二者相互配合,瓜分漠北喀尔喀蒙古领地;签约后,俄罗斯在清朝剿灭准噶尔的战争中保持中立,没有支持过噶尔丹。清朝得以顺利地击败噶尔丹,使南逃的喀尔喀蒙古人重返漠北,进而在漠北蒙古建立起与内蒙古相同的盟旗制度,将这里由原先管理松散的藩属地转变成为清朝的直辖领土。因此,这个条约对清朝可以说是利大于弊,不能算是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的平等与否,不是用现在的眼光来看的,要以当时的人来判定是否平等。澶渊之盟,绍兴和议,是平等条约吗?你怎么标准评判?清朝当时的环境,就算把整个西伯利亚划给清朝又能怎样,无人居住,禁止汉人进山海关,不去开发,给你也管不住,旷无人烟,早晚都是别人嘴里的肉。这个无人管理区,谁抢到就是谁的。清朝对领土实行的是有效控制,维持到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清对边疆的有效控制强于任何封建王朝,不同于前期汉唐明之类的奴儿干都司、北庭都护府、西域都护府等这种驻地机构,也就是这个道理。
再举个例子吧:
曾经有一个在北京二环路边上的单位,当年市政府想划给它一块地,大概相当于它自身的五倍大,有半个今天的北大那么大,结果是人家不要,说:要那么大地方干嘛,管着多麻烦。到今天看,这是寸土寸金之地。其实这是中国人的文化、和性格。骨子里就没有扩张意识。
纵观历史,中国人的扩张大多是被迫的,大汉,大唐都是如此,本来想好好过自己的日子,草原部落老来骚扰,不胜其烦,被逼无奈,打吧,打下来了,不能扔啊,就只能派人管着,就成了自家的地盘了。明朝郑和下西洋最早,根本就没有扩张的心思,只是去做慈善活动了。到了清朝康熙王朝,这种意识并没改变,我天朝如此之大,用不毛之地换你别再骚扰我,我烦。今天我们看觉得是丧失国土,而在当时确是丢块骨头给野狗,让它别来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