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辞职是6月11日提的,书面报告是17日交的,我原本打算请示老板说下周就不来了,刚好是端午过后,老板说现在走了新人没招到,青黄不接,中间她还有些恶语相向所以闹了些不愉快所以这样的话要不要负什么法律责任的,说不到时间走人的话要起诉我。如果她起诉我的话要负什么法律责任的还有去年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没有给员工
问题是合同他没给我,我都不记得什么内容了
长期不到岗 单位可以辞退你。如果你想要钱的话,就和他们打官司,如果不要钱了就是不想去,那就等被开除。别的什么是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