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书记员的出路

如题所述

制书记员如果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工资还可以,比如江浙有的地方7万一年,另外工资待遇肯定有区别,前途的话你把它看成长期从事某类工作的一种就可以。建议把它当成一个跳板,备战公务员考试。

由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序列化改革的停滞,率先探索实施的聘任制书记员制度在实质上已名存实亡,亟待有关部门重新审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司法机关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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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5日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书记员通过司法考试按委任制公务员管理:徐家新说,要在坚持分类管理的框架下,按照人社部新的有关管理规定。

制定适合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的管理办法。对已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的聘任制书记员,应积极协商组织人事部门按委任制公务员管理,业务能力突出的可经考核择优转任为法官;对工作不称职的聘任制书记员,要按照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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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3

聘任制书记员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各地往往制定有专门的聘任制书记员管理办法。从贵州的情况看,就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和保障办法,各级法院要为聘任制书记员缴纳五险一金,制定有专门的工资制度和工资结构,虽然没有正式人员那么完善,但也包括了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津贴补贴等等。

休假差旅等和正式人员一样。从各地的工资标准来看,因为他们招聘要求不算低,所以他们的待遇在各地政府部门临聘人员中,算比较高的,远远高于公益性岗位和辅警等。整体的工资水平基本相当于当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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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书记员虽然本质上属于法院系统的临聘人员,但他们是作为法院系统一个特殊群体而存在。他们作为一个单独的职业群体存在已经得到社会的认可,就像各地的辅警和专职消防员一样。

根据书记员的管理制度,定期可以进行晋升,和辅警改革之后实行的晋升制度差不多。但他们想要转为法院的正式工作人员那是不行的,因为他们属于非编制人员,没有独立的编制,不管是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都没有,他们也不属于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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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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