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保安工作的。工作了一个多月。试用期是七天!工资是1800一月因有事请假几天。请假的这几天。后来...

我是做保安工作的。工作了一个多月。试用期是七天!工资是1800一月因有事请假几天。请假的这几天。后来主管和我说请假一天扣200元。请假前主管没有说明请假一天扣200请问合法吗

下个月31号是5月31号。既然你的试用期只有7天,那么你现在已经是正式员工了,你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现在还来得及。
为什么做到4月30号就不能干了呢?最好和饭店协商解决问题吧。
你应该拿的工资是你所有付出劳动的工资,就是说上班时间都是你的工资。自己的工资你自己算算吧:2000/正常工作日26*你上班的日子。这里不包括加班工资,四月份应该休息4-5天,看你们是怎么安排休息的,每周必须休息一天,每天不能超过6.6小时(这是6天工作制,5天工作制是8小时),超出的要算加班费。还有你请假的要减去,奖金另计,迟到扣款等另计。
我建议你先用请假的方式解决问题,除非你以后不打算出去干活了。这样问题可能好解决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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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1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用人单位应依法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如果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出现考勤不达标、违纪等情况,可依据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经济方面的扣减。但扣减款项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扣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迟到、没完成工作量等原因被单位罚款,劳动者可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和钱包。“罚款”是种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具“罚款权”。
第2个回答  2012-07-11
尽量协商解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毕竟干的时间也不长,为这点钱也不值得去打官司,但是如果他欺人太甚的话那一毛钱也要争一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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