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帐户可以转个人账户吗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对公账户的钱是不可以一转到法人个人账户的,除非是属于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其他情况下将对公账户的钱转到个人账户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银行中对公账户的钱一般是可以转给个人账户的,但超过一定数额的,应当根据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奖励证明。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公户转私户的,是需要交税的,首先给个人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利用私人账户发全额工资,一般情况下企业财务视同现金支付工资形式记账,这部分钱如果属于不得抵扣的钱就要做纳税调整。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汇款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在转账到私人账号的这笔钱是属于不得抵扣的钱就要做纳税调整。
对公账户转账给私人有那些规定
单位账户不允许将资金直接转入个人账户,但是可以开转账支票,以借款的形式转入资金。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奖励证明、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等。
此外,企业对公开设的一般账户,是可以转账给个人的。比如说支付工资,支付报销款项等。另外一般账户可以通过电子汇款、支票、网银转账的形式,向个人客户转款,而转账金额超过5万元时,需要在付款凭证上写明款项用途。不过当转账金额大于5万时,只要能证明用途符合规定,也是可以转过去的,而具体情况要看各银行的规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