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目的,旨在对自主研发的创新产品及技术进行保护,通过专利申请的形式,得到法律保障,实现对产品或技术的专用权。那么受理专利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受理专利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
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刘爱君律师解答:
受理专利申请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3、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等。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遗传资料),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3、科学发现。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6、动物和植物品种。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8、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相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刘爱君律师解析:
申请费缴纳时间:
面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同样的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这些流程也不需要自己完成。
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邮局和银行缴费。
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注意的是,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刘爱君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商标行政诉讼及侵权纠纷、重大刑事辩护业务。曾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提供服务,获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