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我想改车厢国家允许吗

如题所述

小货车改车厢改变了车辆结构,这种行为是不被国家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第六十三条   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

第六十四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应当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由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机动车登记。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应当收缴机动车驾驶证,由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

非本辖区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需要撤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收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及时转至机动车登记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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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如果你非要改的话,也是可以的,就是在车厢里(原来的肯定是敞车了,)订做一个刚好可以装下的厢这样就属于正常的货物了,而不属于改装,只要你的厢和你的车是一体的话就属于私改车型,不能和你的车厢链接死。就OK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07
必须到车管所备案,才能改。 不能改!! 不能改,属于非法改造一点都不可以改 国家也不允许改 你改了车的性能 安全 谁保证 而且国家有
第3个回答  2012-07-07
不能改的,到时候你年检的时候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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