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车 4S给办理信用卡并分期 4S店提供担保并要求我签订一份“反担保抵押合同

请问:反担保抵押合同主要是干什么用的?签反担保抵押合同时 内容中的 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抵押财产清单都未填写,当时着急回单位就没在意。请问这样的话我是不是会上当。现在很担心这个事情。请知道的达人帮忙解决一下。非常感谢。 我没有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只是4S帮我办理了一张信誉卡用来汽车贷款用分24期偿还,其中有一条说:愿意以其有权处置的财产为上述担保向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这是什么意思 包括我所有的财产吗?另外还有一条:本合同效力具独立性 指出“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抵押担保责任。”这合理吗? 如果贷款没批 是不是所有合同均自动取消?我是甲方 4S是乙方 为什么合同开始的时候说 “乙方在银行办理信誉卡购车 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这是不是写反了?还是有什么问题?请帮忙解决谢谢!

  1、"愿意以其有权处置的财产为上述担保向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这句话的意思是4S店对你在他们那里用信用卡分期付款买车已经找了担保公司(或4S店本身)为你此笔业务做了担保,但是担保公司(或4S店)为了降低风险,要求“用你有权处置的一切资产”对担保公司(或4S店)做反担保,不包括你没有权处置的资产(比如你家人的资产,配偶家人的资产等等)。
  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抵押担保责任。”这条符合担保法的特别约定。也就是说此担保合同是具有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如因为你没能按月还款,担保公司(或4S店)为你替银行代偿了购车款而解除了借款合同,但是你和担保公司(或4S店)所签的反担保合同不会因为借款合同解除而失效。
  3、“乙方在银行办理信誉卡购车 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这是不是写反了?
  我要问你信用卡是否在你手上,信用卡名字是否是你的名字,如果是你的名字,上面这句话就有问题。应该写成“乙方在协助甲方银行办理信用卡购车为 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这样写就好理解了。
  购车贷款没有批,担保合同和购车合同以及和银行的贷款合同均没有生效,担保合同是附属合同,在此情况下肯定不会生效。追问

乙方在银行办理信誉卡购车 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信用卡名字是我的~!按反抵押担保合同所示如果将来贷款不成。我倒成了4S的抵押担保人了吗?他们弄个信用卡购车 我就要给抵押担保吗?请帮助我 谢谢~!

追答

他们是为你购车以你名义办的信用卡。第3点说的很清楚,如果贷款没有办成,也就是借款合同不成立,作为附加合同的反担保合同也就不成立。我第2点说的是在贷款合同成立的前提下,如果你没有按期还款也找不到你,银行会找到4S店或是担保公司要求清偿余下的车款,如果他们替你代偿了,此借款合同就终止了,此时你不能说借款合同已经终结(或失效),别来找我;因为你签的反担保合同对他们代偿人来说,这时候就起了作用,他们不会因为借款合同失效而失去对你的追索权,他们可以继续向你要他们垫付的剩余车款,甚至可以把你告上法院。当然啦,如果你按时还款,直到付清,上面这些合同约定毫无意义都是废纸,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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