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反担保抵押合同主要是干什么用的?签反担保抵押合同时 内容中的 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抵押财产清单都未填写,当时着急回单位就没在意。请问这样的话我是不是会上当。现在很担心这个事情。请知道的达人帮忙解决一下。非常感谢。 我没有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只是4S帮我办理了一张信誉卡用来汽车贷款用分24期偿还,其中有一条说:愿意以其有权处置的财产为上述担保向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这是什么意思 包括我所有的财产吗?另外还有一条:本合同效力具独立性 指出“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抵押担保责任。”这合理吗? 如果贷款没批 是不是所有合同均自动取消?我是甲方 4S是乙方 为什么合同开始的时候说 “乙方在银行办理信誉卡购车 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这是不是写反了?还是有什么问题?请帮忙解决谢谢!
乙方在银行办理信誉卡购车 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信用卡名字是我的~!按反抵押担保合同所示如果将来贷款不成。我倒成了4S的抵押担保人了吗?他们弄个信用卡购车 我就要给抵押担保吗?请帮助我 谢谢~!
他们是为你购车以你名义办的信用卡。第3点说的很清楚,如果贷款没有办成,也就是借款合同不成立,作为附加合同的反担保合同也就不成立。我第2点说的是在贷款合同成立的前提下,如果你没有按期还款也找不到你,银行会找到4S店或是担保公司要求清偿余下的车款,如果他们替你代偿了,此借款合同就终止了,此时你不能说借款合同已经终结(或失效),别来找我;因为你签的反担保合同对他们代偿人来说,这时候就起了作用,他们不会因为借款合同失效而失去对你的追索权,他们可以继续向你要他们垫付的剩余车款,甚至可以把你告上法院。当然啦,如果你按时还款,直到付清,上面这些合同约定毫无意义都是废纸,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