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一点,现在要离婚。男方给我要彩礼3万完,还要求归还金首饰等因结婚时给的钱,有法律依据吗

如题所述

律师解答:

已经结婚一年多并共同生活了,就不可以要回彩礼了。首饰属于赠与你的,也不能要回。况且也没用证据证明给你吧,除非你特别诚实。。。。
相关规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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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1
没有法律依据,结婚都这么久了要返还那么多钱还有首饰是不合理的,具体的建议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第2个回答  2022-08-29
当然有,这是婚姻法里的规定,;你可以参照一下。
第3个回答  2022-09-09
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民法典上明确规定了这些内容,。你可以去看看.
第4个回答  2023-02-13
1、如果是女方过错导致离婚,女方应该主动返还
当时男方给的彩金和其他物品;
2、如果是男方过错导致离婚,女方没有必要返
还当时男方给的彩金和其他物品;
3、如果双方均无过错而离婚,男女双方协商返
还当时男方给的彩金和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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