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因此,从理论上说,劳动者想辞职,是随时可以的。
至于辞职的流程,是这样子的:
1,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单位。
2,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单位。
因此,对于想换工作的人来说,如果想辞职,那么,只要依照上述流程办理,就可以如愿以偿了。
但是,以下情况下,员工不能随意辞职。
合同规定的义务没有履行完毕。
如果合同规定的义务没有履行完毕,那么,员工不能辞职。
手上有项目尚未完成,这样的状态,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当事员工就不能辞职。……只有等项目完成以后,才可以离职。
当然了,即使从规章制度角度说,自己没有义务必须等到项目完成,在项目尚未完成之前就离职,也是不合适的。
因为在项目尚未完成的情况下离职,就等于将未完成的工作跑来不管……这样的状态,显然不合适。
因此,从情感角度说,自己应该等到项目完成之后再离职。
如果自己想离职的时候,公司安排自己项目,可以在最初就说明情况,不接手这个项目……这样自己离开就不受限制了。
想换一个工作,但手上有项目没完成,可以离职吗?可以。正常离职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工资的发放。如果劳动者已经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领导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办理,且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进行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