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在金洋 紫金东郡买房 因个社保未满一年售楼小姐说可以先交首付签合同,过半年社保满一年再办贷款。然后

就交了两万块钱的订购金。过三天去交首付。售楼小姐说先交钱开个收据给我们让我们去办限购令再回来签合同。我觉得不放心想先去办限购令再来交钱签合同。她还告诉我们办限购令只需要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就可以了。但其实我们去房权局人家根本不给我们办理。就我没有一年社保的证明 。后来又去找售楼小姐。他居然声称自己不知道需要这个社保证明 。而且还说对于他们来讲只要交了首付就相当于签合同了。但明明我开出来限购令就根本没有办法签合同。我感觉自己被骗了。想咨询有什么办法解决

是这样的 限购令本身就是需要你提供资料证明你不属于限购范围
1、你提供你的本身资料证明
2、在你签署合同的时候在网上有个48小时备案查询
经过这2种办法直接就可以查出你限购不限购。
这个售楼小姐完全是不专业。
既然你已经是限购范围。那么你可以找开发商理论这个事情。因为你的定金合同是你和开发商双方签署的一个协议,是私人之间的,完全可以解除。不像你签署了合同。
开发商无理由退还 。就看你怎么和他们理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22
售楼处的不知道?售楼处的应该不知道吗国家政策的规定吗? 显然不应该,所以去退房吧,你是有理的一方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