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交了两万块钱的订购金。过三天去交首付。售楼小姐说先交钱开个收据给我们让我们去办限购令再回来签合同。我觉得不放心想先去办限购令再来交钱签合同。她还告诉我们办限购令只需要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就可以了。但其实我们去房权局人家根本不给我们办理。就我没有一年社保的证明 。后来又去找售楼小姐。他居然声称自己不知道需要这个社保证明 。而且还说对于他们来讲只要交了首付就相当于签合同了。但明明我开出来限购令就根本没有办法签合同。我感觉自己被骗了。想咨询有什么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