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考进一个事业单位,目前在公示阶段,有个工龄计算问题不太明白,希望搞人事的给我指点下:
我05年7月参工,在一个私企,10年3月离职,期间这家私企给我足额缴纳了社保医保。后来10年6月我到了另一家私企,但是该公司不守合同,在该企业工作了7个月,只给我缴纳了两个月的社保医保,我于11年1月离职。然后我供职了一个小公司,怕出现之前的情况,我要求自己购买医保社保至今。
请问我这种情况,进了事业单位之后如何计算我的工龄?是按最早档案登记的入职时间联系计算,还是只计算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
自己交的算不算
追答自己交了的也要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