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3-26
孩子在幼儿园摔倒受伤,如何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参照一个案例进行分析,案号是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2022)陕0122民初692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摔倒受伤,当天即被送往西安市红会医院住院诊疗,被诊断为:左肱骨外髁骨折、左尺骨鹰嘴骨折,住院6天,行左肱骨外髁骨折关节清理、切开手法复位内固定术;2021年9月6日,原告再到该院住院1天,行左肱骨外髁骨折术后取出内固定术。
法院认定:事发时原告刚满5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内学习、生活期间受伤,幼儿园作为对原告具有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教育机构,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推定其有过错,对原告的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幼儿园有校方责任险,由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全额赔偿。
这个案例中,法院判决了幼儿园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为幼儿园购买了保险,赔偿数额在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进行了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