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在娘家申请宅基地建房,为什么要村民签字同意呢?

如题所述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明确规定来决定农村出嫁女是否能够申请宅基地,不过在《妇女权益保护法》中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所以农村出嫁女也能申请宅基地!但是农村宅基地申请是以户为单位,而不是以居民个人为单位,而大多数出嫁女的户口都与婆家或者娘家在同一户口本上,同时《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这一类出嫁女是不能够申请宅基地的!当然如果出嫁女已经与婆家或者娘家进行了分户,独立分成一户,并且满足属于农村户口,属于住房困难户、无房户、危房户、缺房户等,则可以与男子享受平等的宅基地权益,去申请宅基地,不过一般情况下出嫁女大多都与丈夫、婆家、娘家户口在一处,所以申请宅基地时会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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