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表弟跟别人打架,派出所让我们一人交5000块钱保证金,还能要回来吗

前天晚上我和我表弟一起喝酒,回家的路上我表弟和一个人打起来了,我就上去拉架,对方两个人,另外一个人上来就打我,我就还手跟他打起来了,我打得这个人没受伤,我们只是用拳头打得,我也就脸上被打了几下,对方也是,我表弟把另外一个人头砸破了,流了不少血,后来派出所把我们带走了,头被砸的那个去医院了,把我们关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让我们一人交5000块钱保证金,我们最后只拿出8000,派出所说8000也行,就让我们走了,派出所说到时候给我们打电话。喊我们我们去私下和解,赔偿对方的医药费之类的,可是我们也被打了,而且我是去拉架的,我被打肯定要还手,那个人的头是我表弟砸的,派出所说别管谁砸的,你们两人的一起承担人家的医药费,我现在觉得我很无辜,我的4000块钱保证金是我表弟给我交的,因为事情是他挑起来的,我只是去拉架后来才还手的, 现在过去2天了,派出所也没给我们打电话,如果打电话喊我去和解,我也不想去,让我表弟一人去,我去了也没钱赔,我不去会怎么样?派出所会来我家抓我吗,还有我们交的8000块钱也没给我们发票,这8000块钱到底是干嘛的,我现在上班都没心情,老是提心吊胆的,我们要是没钱赔给人家会怎么样,会坐牢吗,我跑一段时间,还会抓我吗

这是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法规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法律分析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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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9
一般派出所在这种情况下会选择调节,因为双方都是有责任的。保证金你就不用想拿回来了,多退是别想,少补是真的。对方收了你的医药费案件就算结清了。具体看你们当地的政策。追问

我现在已经没钱没他们了,这8000块钱就被派出所没收了?不是拿来给人家看病的?我要没钱在陪人家医药费怎么办

追答

如果你没钱赔付他们医药费了。那就进入民事诉讼阶段。至于刑事上或者治安管理上的责任那已经没有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不用了基本上是派出所两头吃你们没事了,当时派出所收了你们的钱你还是该要涨票据现在基本上算了结了。可能就是还要配点医药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09
如果交了 大概不能要回来了,没交的话在派出所里找个管事的 请他吃顿饭或者送条烟就行了
第4个回答  2012-07-09
谁让你去打架?现在像孙子了吧?打架的时候不是很牛-b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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