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毒品与贩卖毒品有什么区别

卖毒品与贩卖毒品有什么区别

  一、卖毒品与贩卖毒品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说法不同,处理都是一样的。
  二、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1、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 200克以上不满 1000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 10克以上不满 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3、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不满 200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不满 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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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25
没有区别

贩卖毒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的手段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都是现金 交易,也有以货易货,或者是赊销赊购,以毒品支付劳务报酬,用毒品偿还债务等。贩卖方式上也可是零售(发零包)、批发(发大货)或者是二者兼有。一般情况 下,贩卖毒品的行为有下列行为:
买入毒品倒卖后获利的;制造毒品后又销售的;用毒品支付劳务报酬;以毒品以物易物的;以毒品偿还债务的;赊购赊销毒品的;容留他人吸毒后并销售的;将继承、赠与、隐藏的毒品出售的。

三、贩卖毒品罪认定

既遂与未遂划分

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对于如何确立“贩卖行为”的完成,是区分既、未遂的关键。我们认为,应依“交易双方依买卖毒品的意思转移占有”为准。只要贩毒人与购毒人意思一致,完成转移占有为既遂,包括为了贩卖毒品低价买入,或者是将低价买入的毒品再高价抛售。转移占有不一定要现实的交付毒品,转移占有也不要求购买人实际的控制拥有毒品。行为人既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

对于不知假毒品而进行贩卖的,即使交易完毕也不构成既遂,因其属于对象不能犯;行为人为贩卖毒品而购买毒品,还未买进即被查处的,或 者买进毒品后尚未卖出即被查获的;对继承、受赠与取得的毒品,正准备贩卖,尚未卖出即被查处,当属未遂犯。

四、处罚

根据《刑法》第347条 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 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 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2个回答  2008-01-25
贩卖就有卖的意思包含其中。

《刑法》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
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
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
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
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
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
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
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
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
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
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
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
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
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
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
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8428907.html

第3个回答  2008-01-25
贩卖毒品是刑法概念中所用词汇.
卖毒品则是普通人口中的词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1-25
贩卖卖的更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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