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式:
1、个人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按两种方式办理参保手续:
(1)是按照户籍或居住证办理地直接到相应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直办窗口办理。
(2)是通过代理方式办理参保手续,通过代理方式办理没有户籍限制,由灵活就业人员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2、参保范围:
(1)灵活就业人员: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男:未达到60周岁,女:未达到55周岁)。
(2)自谋职业人员: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1995年1月1日后昆明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3、 办理时间:医保经办机构直办窗口:每季度末月(即:3、6、9、12月)1-15日(节假日不顺延)。
4、申请材料及表格(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非本区户藉)、续保人员《医保卡》;昆明市盘龙区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采集表。
扩展资料:
1、 缴费标准:
(1)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可自愿选择按9%(统账结合)和5%(单建统筹)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即:9%费率有个人账户,5% 退休前不划个人账户);
(2)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已满45周岁的,缴费费率按上述标准增加1个百分点;已满55周岁的,缴费费率按上述标准增加2个百分点。
2、 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5.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9万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超过5.9万的参保人,自动进入重特病医疗统筹,重特病医疗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