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说法不对。对文物的掠夺也是法西斯掠夺占领国财富罪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楼上二位是臆测了。以下资料对你有用:
1940 年, 希特勒以保护文物为名,委派罗森贝格设立“罗森贝格特别工作处”,负责 征收法国和其它占领国的艺术珍品。据罗森贝格的报告,从 1940 年 10 月至1944 年 7 月,该机构征收的各种文物共 21903 件,其中绘画 10980 幅,手工艺品 5825 件,雕像数百尊,17—18 世纪的家俱 2477 件。仅从法国掳掠的文 物就价值 10 亿美元。这些文物中的精品归纳粹头目私人占有,其余分发给德 国各博物馆。
占领区中的贵重文物也遭到掠夺,从后来缴获的纳粹文件中可以看出,这是在希特勒和戈林的明确指示下进行的。希特勒和戈林依靠这种掠夺,大大扩充他们的“私人”收藏。据这个肥胖的帝国元帅自己估计,他的藏品价值达五干万德国马克。在掠夺艺术品这一特殊领域中,戈林是名副其它的策动者。征服波兰以后,他便立即下令掠夺波兰的文物。受他委派执行这项命令的专员,在半年之内就作出这样的报告:“这个国家的几乎全部文物”都已被接收了。
但是,欧洲的伟大艺术珍品多半收藏在法国。这个国家被纳粹征服后不久,希特勒和戈林便下令进行掠夺,希特勒委派罗森堡执行这项特别的劫夺任务。罗森堡设立了一个称作“罗森堡特别工作处”的机构,他不仅得到戈林而且还得到凯特尔将军的协助。凯特尔曾向德国驻法陆军部队下过一道命令,说罗森堡“有权将他认为有价值的文物运到德国进行保护。至于这些文物的用途,将由元首亲自决定”。
1940年11月5日,戈林为了分配巴黎卢佛宫所收藏的艺术品,特别发布了一道密令。这个命令道出了希特勒决定“这些文物的用途”的一套想法,这些艺术品将“按下列几类分别处理”:
1.元首对其用途保留决定权者。
2.对充实帝国元帅(即戈林)的收藏……有用者……
3.适合于送交德国各博物馆者……
法国go-vern-ment抗议掠夺该国的文物,指出这种行为违背海牙公约。当罗森堡手下的一个名叫本耶斯先生的德国艺术专家大胆提请戈林注意这个问题时,那个胖胖的艺术专家戈林回答说:“亲爱的本耶斯,让我来操这份心吧。我是全国最高法律权威,我的命令就是决定,你遵照执行就是了。”
从缴获的文件来看,本耶斯在第三帝国历史中只在这里出现过一次。他在报告中说:
球艺厅中收藏的、准备归元首所有的文物,以及帝国元帅指定归己的文物,将用两个车厢装运,挂在帝国元帅的专车之后……送到柏林。
以后还有更多的车厢装运文物。德国官方的一份秘密报告表明,到1944年7月为止,从西欧运到德国的文物共装了一百三十七辆铁路货车,计四干一百七十四箱,二万一千九百零三件,其中绘画一万零八百九十幅。这些绘画中有世界著名画家伦教朗、鲁事斯、哈尔斯、弗美尔、委拉斯开兹、牟利罗、戈推、维赛里奥、华托、弗拉戈纳尔、雷诺兹、庚斯博罗的作品。罗森堡在1941年1月估计光从法国掳掠的文物就值十亿马克。
参考资料:http://dzh.mop.com/mainFrame.jsp?url=http://dzh.mop.com/topic/readSub_6212679_0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