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调令人事调动算成功吗?

现在从工商系统内一县局调至另一县局,市局已经发了调令,但是工资手续迟迟没有办理,所以现在还是留在原来的单位。可能是跟现在的工商体制调整有关吧,但不知道是不是就得这么一直等着,还是可能这次调动会按无效处理呢。省里有人说是人事冻结,有了解具体情况的人能说说我这个事究竟能不能成呢?不胜感激
问题是现在就是拿不到工资介绍信,省垂直管理的现在还是省财政拨款,谁出介绍信也得省人事厅批啊,现在有了市局的调令但是得不到这个工资介绍信,正是纠结的地方。

算成功的, 人事调令和调动通知单是一个意思,都是调动通知的意思。人事调令听起来是命令,但调动通知单何尝不是命令。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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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3
当然啦,市局调令是上位文件,根据这个文件来确定调动时间。稍微拖两天没关系啦,但时间长就不对了,更具新的劳动合同法,原单位由于扣留档案等相关调动材料造成损失是违法的。叫他们快点处理吧。工商体制改革造成这个问题的话就不知道了,肯定会解决的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转工资需要工资转接介绍信(貌似是这个名字)
工商是省垂直管理 不晓得你的工资要省局还是市局出介绍信

理论上讲 拿到调令和工资介绍信 你就可以去新单位上班了
当然还有档案的商调函追问

问题是现在就是拿不到工资介绍信,省垂直管理的现在还是省财政拨款,谁出介绍信也得省人事厅批啊,现在有了市局的调令但是得不到这个工资介绍信,正是纠结的地方。

追答

你在问题中提到 省局有人说人事已经冻结
如果是真的 那可能这次调动会泡汤哦

追问

那市局调令就什么价值也没有吗?

追答

拿到调令相信也费了不少功夫 还是在想想办法 走走关系
垂管部门太caodan 调动太难了 我也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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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5-05
人事调令和调动通知单是一个意思,都是调动通知的意思。人事调令听起来是命令,但调动通知单何尝不是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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