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教一个关于费用报销的问题。

例:从这一同事处写了领款单,购买办公用品。到了月底我填了费用报销单,领款单和费用报销单都在这同事处,由他交财务。本人觉得手续不对,可又不在行,和经济打交道这些账目往来是否妥当,这些单据交到他手里我没有存根了,他是不是应该把领款单退还给我呢?还是他应打个证明,证明领款单与费用报销单冲抵,请指教。

1、领款单未记账,可以收回领款单;
2、领款单已记账,要开收据,证明你已经报销还款。

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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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6
你说的领款单在大部分企业中称为借款单。我说详细一点吧,所有过程如下:
1.借款单(领款单)是出纳给你钱的依据,现金给你后,领款单由出纳保管。
2.用领来的现金购买办公用品,在购买商家索要发票。(一定要索要发票,因为发票是你购买物品的凭据,没发票,没人知道你用这钱买了什么。且一定要在正规商家购买物品,开具正规合法的发票。)
3.再去财务部填写费用报销单,将发票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面。
4.再把填好的费用报销单拿去给你部门负责人签字,(一般给部门经理签字,或是副总经理签字,具体根据各公司规定。)
5.然后将这领导签过字的费用报销单拿去财务部给出纳,出纳将借款单(领款单)归还于你。
6.这借款单(领款单)已经没用了,你可以撕掉扔垃圾桶了。所以,领款单相当于借条,你报销后一定要把领款单拿回,领款单在财务手上,就说明你欠公司一笔钱。

你还是去你同事处拿回领款单吧。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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