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

我在一家私企互联网公司工作4个月,已经转正,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转正时把我的工资降了约定的30%,所以我这两天在网上挂了简历准备找工作,而且这个月请了3天事假去面试,后来被现在的公司发现了,说在网上找到了我的简历已更新,要我自己提出离职。 但是我想在找到下一家公司之前,先不提出离职。
请问,如果我不提出离职,公司可以开除我吗? 如果可以,有没有赔偿金?

首先你明确一点,劳动者选择在哪里工作是劳动者的自由,你只是更新简历,请过三天事假,这并没有违反任何劳动法规,你不是在外面已经工作了,也就是同事上两家公司上班。
根据刚才说的,公司没有权利开除你,因为你没违反任何劳动法规或则公司的规定(公司规定里有在公司期间不准去别家公司面试或寻找其他工作属于违纪的条例的话也是违法的)。
你当然不用给公司赔偿金,因为目前的劳动法律完全倾斜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力,在哪里工作什么时候去哪里工作是劳动者的自由。
而你由于之前你们约定的工资应该是口头约定的,所以降了你30%只要你签了合同就是认同了,时间也很短。所以你离职也基本上拿不到什么补偿。好说好散吧,不用担心,如果它辞退你,那你可以去想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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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09
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劳动法》有规定,除非有重大过失和给用人单位造成影响和不良后果,可以开除员工。正常情况下,开处员工需要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9-03-11
公司不能随便开除员工。如果公司不符合法定条件开除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9-12-06
公司领导随意开除员工,而且员工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无辜的,是可以与领导协商解决。领导不答应的,就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第4个回答  2015-12-16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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