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给工资合法吗

我在一家真维斯打兼职 有人跟我说要是我没做满一个月就没工资 这样合法吗?我们没有签合约 我有要求过但对方说没有必要 因为做兼职大概只有周末会去 然后临近十一了 我问他们区长十一有没有工资加倍 他说没有 这合法吗?虽然只是个兼职啊

兼职也是劳动,也得遵守劳动法.没签合同,责任只在他们,告到劳动部门,只会处罚他们的.临时的又没正式协议,不存在做多久,做一天也得给钱.十一,加班有加倍工资是法律规定的,许多人没得到是因为他们没计较,一旦计较,是必须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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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3
当然不合法。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常工资的80%。
虽然兼职也有权利要工资的啊。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之间有实际的劳动关系,你有权利要你的使用期期间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2-09-23
不合法~~~,试用期也得签订合同,否则店方承担不利责任,你只要能提供你给店方提供了劳务的证据,劳动局会支持你的诉求的。试用期工资不能少于转正工资的80%,如果80%少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话,还得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是,双倍支付工资。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人家也可以随时解雇你~~~
第3个回答  2018-07-05
试用期加班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供了加班工作,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的。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9-23
不合法,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只要付出劳动就要支付报酬,与干多久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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