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9-23
有晋征士浔阳陶渊明,南岳之幽居者也。弱不好弄,长实素心;学非称师,文取指达。在众不失其寡,处言每见其默。少而贫苦,居无仆妾。井臼弗任,藜菽不给。母老子幼,就养勤匮。……初辞州府三命,后为彭泽令。道不偶物,弃官从好。遂乃解体世纷,结志区外,定迹深栖,……心好异书,性乐酒德,简弃烦促,就成省旷,殆所谓国爵屏贵、家人忘贫者与?
陶渊明一辈子除了三次出去做个小官,就是饮酒、赏菊、写诗了,这其中主要还是饮酒,赏菊写诗估计都是饮酒之后的副产品。陶渊明虽然隐居在庐山之下,有几亩地,但是他并不懂得种田,因此田地里总是“草盛豆苗稀”,每年收成不了多少粮食,颜延之说他“井臼弗任,藜菽不给”,因此总是穷困,“母老子幼,就养勤匮”,好在老婆很愿意跟着丈夫归园田居,再穷困再愁苦也没埋怨过什么,就是生了几个孩子都不怎么样,不是痴呆就是弱智,大概也是因为陶渊明嗜酒的缘故吧。他在《责子》诗中写道:“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阿舒己二八,懒惰故无匹。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最大的儿子阿舒已经16岁了,但是很懒散,二儿子阿宣发誓要学习上进,偏偏又不喜欢文术,阿雍和阿端是双胞胎,十三岁了,数数还数不过六七,最小的孩子也已经九岁,只知道寻觅梨和栗子吃。这一堆孩子没有一个成器的,按说做家长的早该忧心如焚,但是陶渊明不一样,他显得很豁达,认为这都是天命,没有办法,也不必动气伤神,与其这样,还不如喝酒来得痛快。
陶渊明爱喝酒那是绝对出了名的。《晋书.陶潜传》将陶潜描述成一个十足的酒鬼,好像他来到世上只是为了喝酒。只要有美酒,即使是他平日所看不惯的人,转瞬也会变成好朋友。但是喝酒也得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也行啊,酒不是也得用钱买吗?陶渊明家里穷,时常买不起酒,心里不免很不痛快,好在亲朋好友们不是给他送酒,就是设酒招待他;陶渊明也不客气,有请必至,有酒就喝,每喝必醉,不醉不休。
可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要想酒喝得痛快,还是得做官。这一点他跟阮籍有所不同。阮籍是时势强迫他出去做官,不做官不行,不做官就没命,结果他就挑了一个军队的后勤部门去做官,为什么去那里呢?因为那里有美酒。他就是在那里遇见了另一个酒鬼刘伶,天天喝得痛醉。而陶渊明是因为家里人要吃饭活命采出去做官,但是做官还可以有酒喝,所以他出去做官,一是为吃饭,二是为喝酒。
到彭泽当县令,凡是县里的公田,全都让种秫谷。因为秫谷能酿酒,用他的话说就是:“令吾常醉于酒足矣!” 做了官,喝酒的朋友多了,喝酒的机会也就多了。几个朋友在一起,整日游于酒乡、醉梦之中。“或有酒约之,或要之共至酒座,虽不识主人亦欣然无忤,酣醉便返。”看来嗜酒的人都是一样的,只要有酒,不管认识不认识,能蹭就蹭,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喝醉了再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