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一个人债,而他又欠第三人债,他不还钱,第三人要求我替他还债,请问这符合法律约定吗?

如题所述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因此,从此条法律来看,只要这两个债都到期的话,那么他完全可以要求你替他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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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07
如果三方协商能够达成协议是可以的,前提是必须是金钱债务。
第2个回答  2008-03-07
通过律师调节,可以达成这样的协议,但单方面要求是没有法律保护的。
第3个回答  2008-03-07
不可以。你直接欠的不是第三个人的。
第4个回答  2008-03-07
不符合
第5个回答  2008-03-07
看你们关系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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