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我有一个叔叔和姑姑,我是否必须代替我父亲赡养我奶奶,父亲的房子由谁来继承

如题所述

1、如果叔叔和姑姑没有赡养能力,对奶奶就有赡养义务。父亲的遗产应由母亲、奶奶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2、《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父亲去世后,如果叔叔、姑姑没有赡养能力,那么奶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都有赡养义务。
3、父亲的房子应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有该房屋的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另一半属于母亲所有。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权平等,因此,父亲的遗产应由母亲、奶奶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当然,如果没有兄弟姐妹,那也就不存在兄弟姐妹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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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1
你父亲过世后,在你父亲名下的房子有一半产权是属于你母亲的(基于夫妻婚后财产属于双方原则),而属于你父亲的一半财产,在他去世日起即成为他的遗产,由他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他的合法妻子(你妈妈)、他的儿女(你和其他和你爸爸有直系血缘的兄弟姐妹)、他的父母(你还在世的奶奶)共同继承。
至于你的奶奶,如果她名下有财产的话,她百年后,她的遗产也将由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因你父亲先于她去世,那么你将可以代位继承本应是你父亲继承的遗产,相应地本应是他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将由承担。如果你选择放弃,那自然也就不需赡养你的奶奶。
第2个回答  2012-09-17
楼上的错了。你父亲去世。你父亲的父母(你爷爷奶奶),你父亲的配偶(你母亲),你父亲的所有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赡养的话,应该是你父亲的兄弟姐妹,你奶奶的所有子女都有义务赡养,这个是道德上必须的,如果不赡养,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所以,你不是必须赡养,如果你奶奶的子女都没有经济条件赡养,那么你如果有足够的经济条件,也可以负起赡养你奶奶的责任,但不是必须,太绝对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9-16
首先,你母亲应该是第一继承人,继承你父亲的房子,同时你奶奶有你姑姑,叔叔和母亲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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