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上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了,嘴部受伤,缝了七八针,而且牙齿撞坏了三颗…这算是工伤吗!?治疗牙...

你好!我在上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了,嘴部受伤,缝了七八针,而且牙齿撞坏了三颗…这算是工伤吗!?治疗牙齿的费用可否由公司报销?谢谢你!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必须是上下班途中,时间地点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会有)。
3、必须由交警部门出具你非主责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牙齿撞坏了三颗,可申请伤残鉴定,鉴定达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各省、市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在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31
算。且必须算。不但可报销,情况严重,认定伤残,公司还要赔偿。
第2个回答  2012-08-31
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工伤之后还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医疗费报销。
第3个回答  2012-08-31
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从你描述情况来看属于工伤,治疗费用公司应该给予报销。
第4个回答  2012-08-31
只要你发生交通事故的地方是在上下班合理的路线上,就可以构成工伤。治疗牙齿的费用也属于医疗费,应当由公司负责。
第5个回答  2012-08-31
1、如果非你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
2、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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