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2-08-31
1. 物质的分离和除杂
原则:不增(不引入新杂质)、不减(尽量不减少主体物质)、易分离、易提纯
物质的分离是将混合物中的几种物质各自分开,从而得到几种较纯净的物质的过程,它不同于物质的除杂(有时也叫物质的提纯),将物质中混有的杂质分离出来或者除去的过程叫做物质的除杂或提纯.分离和除杂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最显著的区别在于:物质的分离对于被分离出来的物质都有纯度要求,即分离出来的物质必须都是纯净物;而除杂对分离出来的杂质并无纯度要求,而且还常常通过化学变化使杂质变为其它较易被分离的物质而被除去.要将混合物进行分离或者提纯,必须分析组成混合物的各种成分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根据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差异,决定选用何种试剂和操作.在整个分离或提纯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不增加新的物质;被分离或提纯的物质不能改变.物质分离和提纯的方法及应用举例见下表:
2. 物质的制备
一些常见气体的制备已在前面涉及,要了解其它物质的制备方法,必须熟练掌握单质、氧化物、酸、碱、盐之间的反应规律以及与它们有关的各种反应.这其中最常见的是盐的制备方法.笼而统之地讲,共有十条途径来制备盐,它们是:
但如果具体到某一种盐,其制备方法肯定不多于十种,因为对于某一种盐而言,它不可能既是含氧酸盐,又是无氧酸盐,如果再考虑到一些反应发生的条件及物质的溶解性等问题,有些方法往往不可行.例如对于MgSO4,常见的制备方法有如下几种:
另外还需注意,从单质、氧化物、酸、碱、盐之间的反应规律来研究各类物质的制法,只能提供制取的可能途径,在实际生产上要受到原料成本,设备等条件的限制.例如常见的NaCl,看起来只要Na和Cl2反应即可,但海水晒盐却比它成本低得多.还需注意,实验室里制备物质与工业生产又有所不同.
3. 物质的检验
通常是指物质的鉴定、物质的鉴别和物质的推断三个方面.三者间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它们的共同点是:都要依据物质的特征反应,选择适宜的化学试剂和方法,观察反应过程中的现象,由此加以判断.但物质的鉴定通常是指对于某种物质的定性检验,一定要结合物质的化学特性进行定性地检验.例如,如果要鉴定某白色固体是NH4Cl晶体,我们必须结合NH4Cl的化学特性,分别检验出该白色固体的NH4+和Cl-.前者需要OH-,后者需要AgNO3和稀HNO3.与鉴定不同的是,鉴别通常是指对分别存放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进行定性辨认,根据物质间的不同性质来区别.如果有四种物质要鉴别,若已确认三种,则剩余的必为第四种.物质的推断是根据已知实验事实,依据性质推理,分析出被检验物质的组成或名称,最后得出结论.
物质的检验要求准确无误,方法要简便易行且便于操作,现象要明显且具有典型特征.鉴定、鉴别多数情况下是在溶液中进行反应的,如果被检验的样品是固体,应先取少量配成溶液,然后再逐步地进行检验.进行物质检验时要注意排除杂质的干扰,所选择的试剂和添加试剂的顺序要合理.物质的性质以及实验现象是检验物质的重要基础知识,用以检验某些物质的基础知识如下表,需熟练掌握.
1. 常见气体的检验(必要时先检验某些气体的纯度)
2.酸、碱、盐及某些离子的检验